翻譯過程中允許出現(xiàn)英文的情況
發(fā)布時間:2020-05-14 03:13:35
|
閱讀量:2020-05-14
大連翻譯公司與客戶雙方都共同關注一個問題:從外語翻譯成漢語的過程中,是否所有的英語、外語都需要翻譯成漢語嗎?有些沒法翻譯的怎么辦?
其實這個問題也困擾大連信雅達翻譯公司很久了,在咨詢相關專業(yè)機構及專業(yè)人士的基礎上,結合我們的從業(yè)經(jīng)驗,我們初步認為:翻譯過程中,并非所有的英文都要翻譯成漢語,也就是說,一篇漢語的文章中是可以出現(xiàn)英文的,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。
1.文中非關鍵項的部分內容可以保留英文。
2.序號可以保留英文,如a.b.c等序號,他們起到分段與排序的作用,此時當然可以以1.2.3等代替,也可以保留英文。
3.地名可以保留原文的英文的標記方式,但有幾個前提條件①不是翻譯目的地所在的部分。②該小地名是不被公眾所熟知的、尚未漢化。比如像“紐約”“洛杉磯”這類的是必須翻譯成漢語的,但是一些非常小的街道等可以保留英文。像外國駕照翻譯中經(jīng)常涉及到地名,此時就可以用英文標記。
4.一些國際通用的專業(yè)英文名詞,可以保留英語原文,比如,國外生育報銷資料的翻譯,其中的費用明細翻譯中,會出現(xiàn)一些化驗單和用藥明細,這些都可以保留英文原文,如:白細胞,直接采用【W(wǎng)BC】即可,藥品名稱也是一樣。
5.其他的剛出現(xiàn)的英文名詞,尚未經(jīng)國家權威出版部分正式選定漢字的英文名詞,可以暫時采用原文的英文。
大連翻譯公司之大連信雅達翻譯,在翻譯過程中不斷總結,不斷學習。